納吉獲特赦第7天未返家 律師:罰款無繳納期限
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獲有條件特赦進入第7天,媒體輪番守候他位於吉隆坡的住宅,但迄今仍未見納吉返家。律師表示,繳清馬幣5000萬令吉罰款是居家服刑的條件之一,且沒有設定繳納期限;款項未繳清前,納吉仍須繼續在加影監獄服刑。

(中央社記者 黃自強 吉隆坡24日專電)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獲有條件特赦進入第7天,媒體輪番守候他位於吉隆坡的住宅,但迄今仍未見納吉返家。律師表示,繳清馬幣5000萬令吉罰款是居家服刑的條件之一,且沒有設定繳納期限;款項未繳清前,納吉仍須繼續在加影監獄服刑。
國家元首蘇丹依布拉欣(Sultan Ibrahim)18日批准納吉(Najib Razak)獲有條件特赦,准許以居家服刑方式,服完剩餘刑期至2028年8月23日,但須繳付5000萬令吉(約新台幣3億8900萬元)罰款並遵守相關條件。若違反規定,有條件特赦將失效,須返回監獄服完剩餘刑期。
消息公布後,納吉位於吉隆坡的住宅成為媒體蹲守焦點。連日來,本地與國際媒體輪班駐守,希望掌握他何時離開加影監獄返家;不過直到有條件特赦進入第7天,仍未見納吉返家。
「馬來西亞前鋒報」(Utusan Malaysia)、「馬來西亞之聲」(Voice of Malaysia)等媒體今天均報導,納吉代表律師哈斯納(Hasnal Rezua Merican)表示,這項罰款並沒有設定特定繳納期限,納吉仍可在任何時候履行付款條件。
他指出,只要這筆款項尚未繳清,納吉就必須繼續在加影監獄服刑。
馬來西亞總檢察長莫哈末杜蘇基(Mohd Dusuki Mokhtar)說,納吉尚未繳付5000萬令吉罰款,相關款項須繳交到吉隆坡高等法院登記處。即使繳交罰款,何時能轉為居家服刑仍涉及後續程序。
納吉律師團指出,納吉部分資產、銀行帳戶及房產仍受到凍結令或政府執法程序限制,也正在研究如何履行罰款的付款條件。
為協助納吉籌措罰款,巫統(UMNO)成立「納吉團結基金」。大馬媒體報導,基金募款額一度以每小時約4萬至5萬令吉增加,但相較於5000萬令吉罰款,仍有相當大的差距。
納吉自2022年8月23日起因貪腐案在加影監獄服刑。這次獲有條件特赦後,何時能正式轉為居家服刑,以及5000萬令吉罰款如何籌措,持續受到大馬媒體與政壇關注。
納吉即使入獄多年,在部分巫統支持者間仍具有高度政治魅力。大馬媒體先前引述政治分析人士指出,部分巫統基層認為納吉受到不公平對待,他的政治號召力至今仍是巫統動員支持者的重要因素之一。(編輯:陳承功)11509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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