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礼下属判监15个月 民防医护上诉被驳回
上诉并非重审!民防部队医护人员非礼女下属被判坐牢15个月,他不满裁决与判刑提出上诉,高庭法官强调律师必须提供证据,证明国家法院法官判断有误,而非重述被告的立场。
上诉并非重审!民防部队医护人员非礼女下属被判坐牢15个月,他不满裁决与判刑提出上诉,高庭法官强调律师必须提供证据,证明国家法院法官判断有误,而非重述被告的立场。
本报早前报道,被告是民防部队医护人员,他面对三项非礼控状,受害人是他的女下属(32岁)。为保护受害人,法官谕令媒体不得披露任何可识别受害人身份的资料,包括被告的姓名。
被告否认罪行,案件经审讯后,他最终被裁定罪名成立,判处15个月监禁。被告不满裁决与判刑提出上诉,案件昨天在高庭审理。
根据之前报道,被告案发时任职于民防部队紧急医药服务团队,女下属则是一名医护人员。被告自2020年初起频繁对受害人做出拍打大腿等不当肢体接触,并发送暧昧短信。2021年8月中旬至9月初,被告不仅在办公室和锁门的仓库内强抱受害人并屡次袭胸,甚至在她于病人家中照料患者时,假借取物摸胸。受害人因顾虑工作起初未敢质问,后鼓起勇气揭发此事。
被告的代表律师昨天在庭上重述辩词,指受害人的证词不可信,说辞前后不一,且控方证人的证词也与受害人的说法相互矛盾。
律师称,受害人曾说自己因创伤后应激障碍(PTSD)不时会出现幻觉,若非因为当时身边没有其他人,或许会以为是别人非礼她。
对此,高庭法官追问律师,要求其指出该说法的出处,并强调那只是一次性事件,受害人并没有说自己“常出现幻觉”。法官借此提醒律师,要提出上诉,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国家法院法官的判断有误,而非一味重述被告的立场。
法官指辩方陈词大多毫无依据,最终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被告律师指出,控方证人无法证实受害人的说法,并指该证人表示自己并未看见被告非礼受害人。控方反驳,指证人是因为当时所处的位置和视角关系,未能看见过程,并非“证实没发生”,并强调这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。
高庭法官指,被告律师提出了许多毫无事实依据的陈词。例如律师声称,若被告是在受害人所述的情形下触碰其胸部,同在一处的同事不可能毫无察觉,然而律师在先前的审讯中却没有就这一点质问过证人或受害人。
法官也认为,针对判刑,国家法院法官已考虑周全,因此没有理由作出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