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冠雜誌走過72年 年底停刊告別讀者
創刊72年的「皇冠雜誌」將吹熄燈號停刊,今年12月發行的第874期將是最後一期,「皇冠雜誌」發行人平珩今天表示,將用3個月的時間和讀者慢慢告別。

(中央社記者 邱祖胤 台北29日電)創刊72年的「皇冠雜誌」將吹熄燈號停刊,今年12月發行的第874期將是最後一期,「皇冠雜誌」發行人平珩今天表示,將用3個月的時間和讀者慢慢告別。
「皇冠雜誌」今天舉行「圓滿之後的圓滿中的圓滿─故事未竟,閱讀仍在發生」記者會,宣告雜誌將停刊的消息,平珩表示,這不是一項容易的決定,目前也未考慮將雜誌電子化,目前正在規畫推出典藏版,回顧「皇冠」曾經走過的路。
平珩表示,父親(創辦人平鑫濤)生前曾說「人之初、性本變」,「皇冠」從1954年創刊以來一直在變,專題不斷推陳出新,曾做過紙上電影,黃春明撕畫專輯,蔡志忠、陳朝寶的漫畫專輯。
平珩說,「皇冠」建立「基本作家制」,以預付稿費的方式支持作家,開國內先河;1960年代起更推出「每月一書」專欄,讓小說不只存在於書架包括瓊瑤「窗外」、於梨華「夢迴青河」、司馬中原「狂風沙」,都曾透過這樣的出版形式與讀者相遇。
為何在此時宣布停刊?平珩表示,很多人看到她及父親(平鑫濤),都會說「我們小時候都看過『皇冠』」,意思當然也是「長大後就沒看了」。她從2014年「皇冠」60週年從父親手中接下棒子,12年來也做了許多改變,但閱讀環境似乎變得更快,印證了「人之初、性本變」這句話。
平珩表示,「皇冠」感覺就像走了世界一大圈,好像在旅程中總有到一個終點的時候,經過長時間思考,決定停下腳步,「未來無論閱讀方式或出版的樣貌如何改變,我們相信文字的價值不會消失,閱讀也不會停止」。
「皇冠」成立於1954年,成立宗旨在於把文學帶進大眾生活,1966年張愛玲於「皇冠」發表「怨女」,成為雜誌最受矚目的作家之一。
1970年代後,「皇冠」面貌更加多元,從雲菁、趙寧的留學生文學、三毛的流浪文學、馬以工、心岱的報導文學,到廖輝英有關女性意識的書寫、凌晨、小野的親子書等等,都各自開展出專屬的特色類型。
1980年代皇冠藝文中心成立,從雜誌與出版社延伸至畫廊、小劇場與舞團。1994年,「皇冠」創辦「皇冠大眾小說獎」,首獎高達新台幣一百萬元。
國立臺灣文學館曾將「皇冠定位為「兼顧文藝與大眾的期刊」,是「經營最成功、壽命最長」者之一。(編輯:林恕暉)11509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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