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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團體籲放寬生理假限制、每月至少2天

學生團體今天表示,教育部2014年起推動生理假,但大多數學校生理假天數都鎖死在每月1天的低標,不符實際身體經驗,無法提供學生制度性保障,主張應增加為每月至少2天,且不得限制間隔天數。

台湾中央社曾以寧查看原文 ↗
學生團體籲放寬生理假限制、每月至少2天

(中央社記者 曾以寧 台北7日電)學生團體今天表示,教育部2014年起推動生理假,但大多數學校生理假天數都鎖死在每月1天的低標,不符實際身體經驗,無法提供學生制度性保障,主張應增加為每月至少2天,且不得限制間隔天數。

青年思潮、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等學生團體共同召開「誰的生理期才1天?要求教育部發函增生理假天數」記者會。

青年思潮秘書長王齊安說明,教育部自2014年起依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」意旨,在各級學校推動生理假,但要提供制度性保障,制度必須本於真實月經經驗,然而目前制度在請假天數、頻率和配套上,都跟真實月經需求脫節。

一滴優教育協會倡議專員萬儀梵表示,一個人的月經週期大約是21至35天,不會照月曆發生,現在的制度卻用月曆規範請假間隔。若因月經不適而請假,會被扣減出缺席成績、無法補課、無法補考,制度並未真正消除學生因為生理期承受的不利益。

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倡議組召集人陳佳儀說,根據問卷調查顯示,教育部雖已發函要求各級學校提供生理假,但部分學校在實務上未遵循現行規定,例如併入病假計算、要求檢附證明、不提供補課、補考機會,甚至有學生遭受言語質疑或騷擾。

陳佳儀表示,生理假應增加為每月至少可請2天,且學校得再自行調高天數,不得限制請假間隔天數。同時參考性平法第15條,學校不得因請生理假扣除出缺席分數和學期成績,生理假不應要求提供檢證資料,獨立於病假計算,且在法律條文、政策、函文等用字上,皆應以「身體經驗」為依歸。(編輯:萬淑彰)11510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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